职工守则
一、本单位职工应遵守单位一切规章制度及领导的指挥监督,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。对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,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。
二、职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、谦让,廉洁、勤勉,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单位荣誉。
三、职工上下班应按规定签到,职工由本人亲自为之。
四、职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有其它正当事由外,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,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。
五、职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,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领导通知时,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,不得借故推诿。
六、职工对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、诚恳友善的态度。
七、职工不得有下列行为:
1、除办理本单位业务外,不得对外擅用本单位名义。
2、对于本单位机密无论是否经管,均不得泄漏。
3、不得擅离职守。
4、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其挪借财物。
5、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。
6、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则,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。
7、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、表册、函件等。
8、不得携带违禁品,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。
八、职工有违反前条规定,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,知情不报者,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。
卫生监督员守则
一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规、方针和政策,熟悉有关业务,正确行使职权。
二、对于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,要遵循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的原则,坚决依法查处。
三、遵纪守法,遵守职业道德、不吃请、不收礼、不索贿受贿、不以权谋私。不得在生产经营企业担任顾问或与之发生有碍秉公执法的经济关系。
四、进行监督取证和行政处罚时,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不弄虚作假,不夸大或缩小事实,不越权,不滥用职权。
五、严格按规定的方式和数量采样,同时出具收据。样品和检验剩余样品不得据为私有。
六、行政罚款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;应当没收或销毁的食品、物品不得私分。
七、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相关配言、工艺等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。需保密的要严格保密。
八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、来访和检举。对反映的问题应严肃地、及时地予以处置,并做好登记工作。
九、填写统计报表要实事求是,认真负责,严格按照统计法规执行。
十、执行任务着装,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监督员着装风纪要求执行。
职工遵守组织纪律的规定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下级服从上级,一级对一级负责。全体职工必须服从领导、听从指挥、有令则行、有禁则止,确保政令畅通。
二、科主任不服从领导、不服从组织分配,情节较轻的,说服教育;情节较重的,书面通报批评,并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建议局党委撤销其科级干部职务。
三、科室副主任不服从领导、不服从组织分配,情节较轻的,说服教育;情节较重的,书面通报批评;情节严重的,由所在科室主任上报主管所长,由主管所长提交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可解聘其副主任职务。
四、一般工作人员不服从领导、不服从组织分配,由所在科室领导上报主管所长,由主管所长提交所长办公会研究,视情节轻重,说服教育、书面通报批评、调离岗位、待岗学习、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卫生监督员等资格。
职工礼仪准则
所内应有的礼仪
一、职工必须仪表端庄、整洁。
1、头发:职工头发要经常清洗,保持清洁,男性职工头发不宜过长。
2、指甲:应经常修剪,不能太长;女性职工上班时不能涂指甲油。
3、胡子:应经常修剪,不能太长。
4、口腔:保持清洁,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,工和时间不准吃零食。
5、女性职工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,不能浓妆艳抹,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。
二、职工必须着制服上岗,服装应整洁。
1、衬衫: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,颜色应与制服搭配。
2、领带:着制服应配戴领带,领带不得肮脏,破损或歪斜松驰。
3、鞋应保持清洁,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,不得穿带钉子的鞋。
三、在所内职工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。
1、站姿:两脚脚跟着地,自然离开,腰背挺直,胸膛自然,颈部伸直,头向前或微向下,两臂自然,不耸肩,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。会见客人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,或在长辈、上级面前,不得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。
2、坐姿:应尽量端正,双腿平行放好,不能把腿向前伸成半卧位或向后伸俯视下方。
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,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位置,然后再坐。
3、同事间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,或相互问好。
4、握手时用普通站姿,目视对方眼睛。握手时脊背要挺直,不弯腰低头,要大方热情,不卑不亢。伸手时同性间应等待地位高或长者,异性间等待女方伸手。
5、递交文物件时,如递交文件,要把正面、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;如果钢笔,要把笔尖对向自己,使对方容易接受,刀、剪等利器,应把刀尖指向自己。
6、在通道、走廊走动时,要放轻脚步,不应跑动;遇到上级或客人要礼让,不能抢行。
四、保持肃静
1、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边走边大声说话,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。
2、不得大声呼喊找人,遇有找人事宜,应到被找人办公室当面通知。
3、工作时间不得串科室,不得聊天。
职工着装管理规定
一、职工在工作期间,必须一律按单位统一发放的制服着装。
二、职工在上班时间内,要注意仪容仪表,总体要求是:得体、大方、整洁。
三、职工着装要求:监督服要全套着装,不得着混装,既只穿着其中一部分。
四、不论男女职工着装时应把衬衣衣襟放在裤子里,领带统一颜色,不得歪斜,不得将衬衣袖子挽起或不系衣扣。
五、职工应按所里统一规定,应季着装,并保地衣服整洁,定时清洗、熨烫。
六、职工违反本规定,除通报批评外,第一次罚款50元;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,除罚款外,扣发当月津贴或奖金。
七、科室负责人应认真督促本科室职工遵守本规定。一个月本科室职工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,该负责人亦应罚款100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