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安全评价结论的公示
关于全市第二季度危险化学品、非煤矿山
法定安全评价结论的公示
来源: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25-07-07 10:37
现将双鸭山市第二季度危险化学品、非煤矿山法定安全评价结论公示如下,如发现公示企业不符合安全评价结论或有其他异议的,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情况。联系人:杨千茏;联系电话:0469-8866023。
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
2025年7月7日
附件:双鸭山市法定安全评价结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