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:2026-09-08 14:01
为规范全市没收违法建筑物移交、接收、管护和处置工作,防范国有资产流失,健全违法建设闭环处置机制,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形成《双鸭山市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。
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请各单位、个人自挂网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sysscsglzhzfjfgk@163.com;
二、通过电话反馈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。联系人:孙书霞,联系电话:0469-4015069。
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
2026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