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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双鸭山市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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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6-09-08 14:01  

为规范全市没收违法建筑物移交、接收、管护和处置工作,防范国有资产流失,健全违法建设闭环处置机制,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形成《双鸭山市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请各单位、个人自挂网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sysscsglzhzfjfgk@163.com

二、通过电话反馈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。联系人:孙书霞,联系电话:0469-4015069。

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

2026年9月8日


双鸭山市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

(责任编辑: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