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:2025-09-15 09:19
各相关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育机构:
为加快构建与产业需求相适应、与农业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,夯实稳粮扩油、单产提升的人才支撑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承担机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成立3年以上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、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,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,自愿在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;
2、具有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;
3、能够承担100人以上的培育任务;
4、拥有自有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;
5、具备学员现场学习、技能操作、观摩实践、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;
6、拥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职师资;
7、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及规范管理能力,能够完成长期技术指导服务、培训资料和数据采集、管理和建档工作;
8、配合做好防灾减灾等各类应急性培训工作。
二、申报范围
各相关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育机构,有承担过历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的优先考虑,计划遴选培训机构1个。
三、遴选认定程序
(一)自主申报。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、有意愿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申报书(见附件)、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
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、报价书等材料,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促进科。
(二)资格审查。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促进科对机构资质进行材料初审。
(三)组织评审。组织行业专家,根据培育任务需要,择优遴选确定培育机构,并向社会公示。
四、申报时间
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下午17: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促进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冯雪
电 话:0469-8856626
邮箱:shsycjk@163.com
地 址: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35号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
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
2025年9月15日